上海市气功研究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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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功名实辨
一、“气功”名称的错位。我所叶阳舸认为,气功研究难以谈论,一个原因在于它的名称与所指代的事物之间的错位。“气功”属偏正复合词,决定其内涵的是“气”,决定其外延的是“功”,也就是与“气”有关的“作为”。“气”是中国古典哲学“气一元论”的核心概念,“气功”在狭义上也就成了建构在“气一元论”哲学体系上的一套方法。这就把那些不宗“气一元论”或者不以“气”为核心的功法,如禅修、冥想、瑜伽等,都排除在外了,不能反映当前的实际研究对象。要突破这局限,办法是扩大“气”的外延,但这种演绎会把“气功”极度地泛化。二、“气功”定义中的取舍和缺位。要求“气功”有个普适统一的定义,会遭遇分身乏术的尴尬。不同的人在取用气功内涵时各有侧重。要在力求精简的定义文字中放入“气功”的多面内涵,显然难以实现。在《辞海》的定义中,气功被定义为健身术,这虽然符合国情,却片面而过时,忽略古代气功的宗教或哲学背景,也不能全面反映气功心身锻炼的特点。而《气功学》的定义又过于宽泛,不能很好地将气功与其他体育运动区分,使用“人体潜能”一词则进一步模糊了气功研究的对象,无助于气功研究。或许可以根据学科划分和人群面向,给出有侧重的定义。如,科研需要定义中有指向明确的研究对象,将“气功”定义为:源于古代修炼术,能够反复呈现特定现象,引发心身效应的“三调”技术,可以满足这一需要;对气功实践,操作是主要内容,可借鉴《气功学》的定义,并略加补充;在气功推广中,可以先区分所面对的人群,再根据需求使用简明的定义。如向关注健康的人群推广气功时,可把气功定义为养生保健方式;向倾心于传统文化的人群推广时,则可以强调其儒释道医武思想传承的特征。在无法兼顾各项特征的情况下,围绕一个相对固定的特征,如“三调”、“古代修炼术”等。三、气功的多重形象与知识印证。有必要从科学的特点出发,构建“气功”的科学形象。气功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现象与社会文化现象两个层面考察与“气”有关的经验现象。古典文献中记载的大量描述,可作为研究的可靠参考。同时,因面对的现象和所采用的研究工具不同,气功学自然会有分出二级学科的需要,如《中医气功学》提出的气功基础理论、气功功法学、气功治疗学、实验气功学、气功养生学、气功文献学等,都是可能的方向。根据各学科特点设计合适的“气功”定义,并遵循各自学科的研究范式,水到渠成。此外还可以和其他学科展开合作。四、“气功”的自我认知。如今气功本身已从探索者变成被探索的对象。一方面,时代赋予气功以维护人类健康,提高生活质量的任务;另一方面,它所涵括的方法又有内在的对终极真理的追求。使“气功”在不同且矛盾的要求间进退两难,导致了“气功”自我认知的混乱。为使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者在气功研讨时有效交流,建议做到以下四点:1尊重事实判断,避免讨论焦点向价值判断的移动、2坚持科学方法、3谨守学科边界,遵循研究范式、4尊重传统禁忌。气功研究的方向就在于通过对围绕“气功”的各种现象进行符合事实的、浅显易懂地解释,让大众了解气功,接受气功,进而把气功纳入日常生活,是今后气功研究的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本室摘自《第十三届国际气功科学研讨会论文集》第202页)